安徽物流发展规划意见-安徽将建三大物流圈
为促进安徽省物流业发展,日前,安徽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中,对物流企业的税费负担、用地保障、便利交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在减轻税费负担方面明确提出,对通过国家认定的A级以上物流企业,可参照国家试点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执行。
安徽省日前正式出台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将加快推进服务外包、现代物流、金融、商务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到201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将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服务外包业产值达到15亿美元。
在产业结构上,安徽将重点加快服务外包、现代物流、金融、商务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业态发展。到2015年,全省服务外包产值达到15亿美元,服务外包企业超过500户,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同时,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200亿元,境内外上市公司增加到100家以上,保险业保费比2010年翻一番,直接融资规模达到1500亿元,建立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
在区域布局上,安徽将在全省打造一圈、一带、两区的服务业总体格局,加快合肥、芜湖等市的服务业发展,特别是在合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将合肥经济圈建成最具活力的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打造皖江城市带成为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的先行先试区;在皖北资源特色区和皖南、皖西旅游生态区,分别形成能源、煤化工及农产品配套服务区域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旅游生态区域。
安徽物流发展规划【税费】物流企业将减负
意见中提出,对通过国家认定的A级以上物流企业,可参照国家试点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执行。对物流企业购置设备符合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所购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对经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在建物流园区、道路运输站场和物流配送中心等现代物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对从事物流服务的港口码头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安徽物流发展规划【用地】允许实行年租制
对各地符合规划的物流重点项目,确需占用农用地的,优先予以安排;符合点供条件的,优先安排点供计划指标,并在审批、土地登记等方面优先保障。对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现有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发展物流业的,允许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对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依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规划的物流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物流用地性质。允许实行土地年租制,物流企业可以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安徽物流发展规划【交通】清理公路超期收费
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彻底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推行城区制造商和销售商夜间收货和共同配送。
随着区划调整后,新的合肥经济圈有了不小的变化,而未来的“合肥圈”会朝着什么方向迈步?昨天,省政府发布了我省“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按照这份文件,“合肥经济圈”将在区域布局、旅游、物流等多个方面释放潜力。
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划分,规划提出构建“一圈、一带、两区”的空间发展格局。
其中,“一圈”是指合肥经济圈。按照规划,将以合肥市为核心,以周边城市为支撑,按照经济一体化内在要求,加强交通、旅游、科技、流通、农业、劳务等方面合作,重点发展金融、物流、商贸、科技、服务外包、商务会展、休闲度假、健康服务等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业,构筑服务要素最全、创新能力最强、发展最具活力的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到2015年,合肥经济圈服务业增加值超过4000亿元,年均增长16%。
另外,在物流、旅游等方面,“合肥圈”也有新任务。根据规划,未来我省将规划合肥物流圈、皖江外向型现代物流产业带、沿淮物流产业带三大物流区域,将合(肥)、芜(湖)、马(鞍山)建成全国重要的物流枢纽。同时,促进外向型经济物流发展,拓展合肥、芜湖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争取设立合肥、芜湖综合保税区。在旅游推进计划中,我省也准备打造合肥经济圈旅游区,建设以商务会展、科教人文、都市观光和休闲度假为特色的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
安徽省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发挥比较优势,满足消费需求,全面提升文化、旅游、房地产、商贸、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创新发展业态和发展模式,培育发展服务外包业、会展经济、创意产业、节能环保、健康服务、云计算和物联网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到2015年,现代服务业比重要由2010年的49.5%提高到53%。
鼓励中小物流企业通过联盟合作创新物流服务模式,同时加大对物流的投入,鼓励担保机构为物流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