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运输经典案例:贵州危险品运输爆炸事件分析
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于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和从业人员都有明确标准和要求,规定道路“运输剧毒、爆炸、易燃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等等。规定对从业人员、车辆及其管理的规范是非常明晰析的。
还有,该规定要求“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而据马场坪镇刘先生一位在当地运管部门工作的亲戚证实,两辆车均为大型的拖挂车,而并非是专用厢式车。网友“现实的小小男人”在百度贴吧中发帖称,这两辆货车于10月30日晚便停在了停车场中,两车共载70多吨炸药。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初步查明,两辆汽车上共装有炸药70吨左右。显然是车栽负荷已经严重超标了。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境内的西南出海大通道兰海高速贵(阳)新(寨)段马场坪匝道口附近,两辆运送炸药车辆在一汽修厂检修时发生爆炸。因“修车起火引爆炸”,如果是普通的货物运输车辆也许不会引人在意,但作为运输危险爆炸品的车辆因“修车起火引爆炸”,则是应该引人注意与警醒的。因为从事运输危险品的车辆,本身就是一棵“流动的定时炸弹”,对其监管国家和地方都有明确的管理规范。安全与否,关乎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决不是小事,马虎不得。
尽管修车过程中起火的原因不详,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发生爆炸原因,是因为车辆维修中违规用火所致。运输炸药的车辆中途进厂维修,至少说明车辆技术状况不佳,司机缺乏基本法规意识和相关安全常识,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办事。用不该用的车辆超载装货,在就不该停车的区域停车休息,进不该进的修理厂维修,用不该用的行为修车……一道道“禁区”被轻易突破,发生事故也是自然的了。
由于危险品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必须由专门组织或技术人员对其使用特殊车辆进行运输。一般只有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并且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才能有资格从事危险品运输。目前,危险品运输管理最权威的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近日针对长江干线食用油运输市场存在的不规范现象,长江海事局2日下发通知,全面加强辖区船舶载运食用油安全监管,要求2010年3日1日后建造的散货船(油/散两用船)不得载运食用油。2013年1月1日起,航行于三峡库区载运食用油的船舶必须满足双底双壳结构要求。
据长江海事局副局长刘亮介绍,食用油属于海洋污染物Y类或Z类污染物,属危险货物范畴。载运食用油船舶应符合中国《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9)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辖区食用油运输安全,长江海事局将督促食用油进出港口的船舶填写《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单》,办理申报手续;食用油船舶上任职的船员应经过“化安、化操”特殊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装卸食用油的码头泊位应取得《港口危险品港口作业认可证》,配备相应的防污设备器材并制订相应的防污应急措施后方能作业。
同时,为了方便公安、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并采取更加高效的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规定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系统,以确保运输安全的监管实现从被动监管到主动监管,从人员的监管到电子全天候24小时监管,从企业的传统随机抽查监管到真正无缝完整式监管。但从这起爆炸事故看,GPS系统监控也是形同虚设的。当然了,GPS的作用只能做到知道车辆运行到什么位置,而对于车辆本身安全运行状况并不了解。